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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深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朱廷峰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据检方指控,现年47岁的朱廷峰早年供职深圳规划国土系统期间,协助房地产商运作项目用地,与亲属共同受贿3500多万元。
检方指控称:玉龙宫早年土地审批存在违规,2002年,朱廷峰明知此事,仍审批同意,保留玉龙宫用地资格。2006年底,朱廷峰在担任福田区区长期间,斡旋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最终帮助玉龙宫办妥前述地块用地手续,并以不当方式计算土地出让金。
前述检方所提“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即为吕锐锋、张士明、冯现学三人。2006年之时,吕锐锋担任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士明任深圳市国土局局长,冯现学为深圳市国土局地政处处长。吕锐锋日前已被广东江门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张士明、冯现学二人,则于2016年七八月间相继被查。
检方认为:朱廷峰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称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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