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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虾事件,街头法治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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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11:11: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大部分民众来说,法治就是“街头法治”,因为街头是他们最经常与法律相遇的地方。


一盘大虾“重创”了青岛这个美丽的海滨旅游城市。瑰丽的历史建筑,精心规划的城市绿阴,得天独厚的海滨美景,在这个国庆黄金周却不敌一盘大虾。甚至有人写出了“逃离青岛”的文章,演绎了各种讥讽大虾按个算钱的段子,这对城市形象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不论是戏谑还是惶恐,一盘大虾过后,一地虾壳,暴露出的除了商人诚信问题之外,更严重的是中国的“法治软肋”。

从法治的角度讲,大虾事件没有掐死在襁褓里,体现了“街头法治”的失败。法治不只是发生在大会堂、法庭里,更不只是停留在法律条条本本上和官员的口口声声中。法治在街头的一次挫败,对民众法治信心的打击,不亚于任何一次重大的违法事件。

这盘大虾为何是一次“街头法治”的事件?从新闻中可以看到,被讹诈的消费者首先选择的是“理性维权”,多次报警,或是求诸相关执法部门,但最终在办案民警的“主持”下,还是“憋屈”地按只算钱,乖乖掏钱。这样的执法效果显得有些任性,而任性的根源是办案人员执法上的不理性。这个理性不是指情绪上的克制,而是指执法者对法律规则的准确理解,对执法行为和执法后果的准确判断。执法的权威不是来自执法者的地位,而是执法者在这个意义上的理性。青岛大虾执法事件中,执法者虽然在场,但却让人感觉不到执法的理性。因此消费者虽然掏钱了,但正如新闻中所示,还是满怀委屈。

现在提倡文明执法,一些地方甚至要求警察和城管“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这是好事,暴力执法现象也减少了,有些一线执法人员还配备了摄像头,现场录像。但理性执法的意涵远远不止“冷静执法”。根据一些法律专家的分析,惩治大虾按只卖的行为完全有法律依据,至少是个治安案件,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办案民警当时的心理到底是“不屑于办这样的案”,或是“不懂法律有此规定”,甚至是有意偏袒大排档主,目前无法准确推定,但不论哪种心理,都使得法治在通往街头的最后一公里路上栽了跟头。

对大部分民众来说,法治就是“街头法治”,因为街头是他们最经常与法律相遇的地方。“街头法治”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他们对法治概念的理解和对法治的信心。

一线执法者是“街头法治”的主要承担者。他们如何使用和理解他们的执法权威,直接决定了一盘天价大虾端到他们面前之时,下口的是法治的理性还是权威的任性。不论是美国、香港还是其他许多法治发达的地区,在他们的发展历程上,树立“街头法治”都是关键的一步。法治的上层建筑如果不打通通往街头的最后一公里路,执法乱象必然占据街头。当我们以为法治大厦是由一部部里程碑式的立法构建,是由一件件突破性的司法案件构建之时,我们还要看到,“街头法治”才是这栋大厦的根基之所在。文/叶竹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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