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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议员倒插国旗案完成陈词 被告否认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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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5 21:03: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郑松泰

  海外网9月15日电 香港立法会议员、“热血公民”主席郑松泰去年在立法会会议点算法定人数时,将建制派议员桌上的国旗及区旗倒转,涉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两罪被捕。案件于今日(15日)在东区法院进行控辩双方陈词,案件完成结案陈词,押后至本月29日裁决,被告继续被保释。
  据香港电台消息,辩方认为,要有实质行为弄污或损毁国旗和区旗,例如焚烧、践踏等,才是玷污,不同意令旗帜受辱就触犯法例。但控方表示,案件发生在立法会会议,立法会是代表特区的立法机关,与只是在街上倒转旗帜,是两码事。辩方却称,在立法会发生或在街上发生,不应有分别。
  报道指出,去年10月19日,首次宣誓时作出辱国举动的两名候任议员,获立法会主席准许再次宣誓,期间郑松泰径自离座走到建制派议员的座位上,将摆放在枱头的国旗和区旗拔出再倒插。
  9月7日,被控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两罪的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在东区法院被裁定侮辱国旗区旗罪表证成立。
  香港民建联议员刘国勋在庭上作证指,事发时在议员休息室的电视,看到郑松泰逐一走到有插国旗及区旗的议员座位前,将国旗及区旗倒插,其后议员蒋丽芸上前整理好国旗区旗。刘国勋及蒋丽芸作证时均指,被告两次倒插国旗和区旗。立法会主席曾实时作出劝喻,被告未有理会。
  据香港东网消息,警员此前曾催促郑松泰到警署取信,并称会就其“倒插国旗区旗事件”正式落案,以“侮辱国旗罪”及“侮辱区旗罪”起诉他。郑松泰则回应称,因要“全心致力服务港人,恕公务繁忙”,不会亲自去警署,要求警方将信件寄到立法会。
  这一言行,即刻遭到网友的批评。


  还有网友直接搬出法条,为其上起了法律课。

  有愤怒的网友更是对其大爆粗口。

  国旗法及区旗法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区旗及区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海外网 朱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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