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谴责被害女孩“收礼物”,是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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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4 14:2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杭州日报报道了一则新闻,引发了网友热议。今年3月21日,在滨江区盛庐小区某幢高层公寓里,发生了一起令人惊悚的凶案:女孩姗姗从19楼坠落身亡,而疑犯竟是她合租的富二代男同学薛某。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起刑事案件。

因为追求未遂,就将大活人从19楼残忍摔下,这是爱情中的“恐怖主义者”。毫无疑问,在这起因爱生恨的刑事案件中,最该谴责的是狭隘自私的薛某。

吊诡的是,在这则新闻下的跟帖中,居然有一众网友在“声讨”死者姗姗。就因为薛某在庭审中提到,他曾经送过姗姗包包、项链,案发时还跟姗姗合租一套房子。对此,一些网友不依不饶谴责姗姗“玩暧昧”,还收下了薛某的礼物。

显然,这些人是在期待一个完美的受害者。似乎只有一个完全不曾收过薛某礼物、严词拒绝他的受害人才值得同情。关键是,姗姗已经去世,关于她跟薛某之间的关系,现在都是薛某一面之词。他说姗姗收了包包,收了项链,姗姗就真的收了吗?即使收了,是在什么情境下收的,作为局外人,我们也不得而知。再退一步讲,姗姗即使“心安理得”地收了这些礼物,也不该遭受这样的指责。生活中,同学从国外归来,带点国外打折的名牌包包、项链,也实属正常。

现实中,没有完美的情人,却有千奇百怪的凶手。遇见那些“小心眼”,你若不收礼物,说不定会被视为看不起他,分分钟拔刀相向。南京市浦口区尹先生的女儿悦悦,就因为断然拒绝了陈某的追求,被残忍杀害。在认识陈某期间,悦悦既没有收礼物也没有玩暧昧,同样也被杀了。

面对的人不同,结果可能也不同。有的人送200万礼物被拒绝也是泯然一笑,有的人送出一个苹果一个梨也可能觉得你是他的人了,敢再拒绝就凶相毕露。这种情况下,怎能去谴责受害者。

事实上,这样的谴责,我们不是第一次听到。夏天女性遭遇色狼,很多人就谴责女性穿着暴露,勾引男人犯罪。其中的逻辑并不新鲜,与商朝亡国时归咎于“红颜祸水”如出一辙。这背后,是不是“厌女症”依然在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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