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惩处假村医更应反思基层职能作用发挥
村主任通过办理虚假证件等方式获得村医资格,后多次领取政府发放的村医补助款。近日,吴起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10月29日《华商报》)
冒领国家补助并不稀奇,但王某作为村主任,知法犯法,利用办假证的方式来套取国家给村医的补助款,居然连续三年领取成功了,这就不免让人感到诧异了?王某事后虽主动退还了全部赃款,也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值得我们深思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就没有一点责任吗?我们应注意到几个疑点,一是王某作为当地村主任,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从事什么职业,是不是学过医,很多当地人都应该清楚。二是职能部门在发放补助时,为什么没有对王某的村医资质进行一再核查。三是王某如何用一个假的毕业证通过报名考试环节,从而取得村医证的?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乡村是党和国家政策的落脚点,是工作事业的出发点,也是与群众接触最广泛的点,但也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滋生和高发的危险领域,直接损害老百姓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个别乡村干部存在优亲厚友、办事不公、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等现象,又因群众缺失知情权,监督困难,长此以往基层问题层出不穷,造成恶性循环。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正所谓“蝇贪”成群,其害如“虎”!我们更应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蝇蚊式腐败”,这些现象无时无刻不在伤害着最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作为乡村干部,面对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更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履职尽责,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杜绝“滥好人“思想,坚决查处和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广大群众直接享受中央的阳光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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