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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再上头条,如何让环保成为企业“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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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5 19:3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敬一山
  时隔几月,祁连山又登上环保头条。近日,有媒体报道,位于祁连山东延余脉平安镇的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利用荒山沟露天堆放有毒的废阴极炭,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极大伤害。
  和很多的环保事件一样,中铝兰州分公司“造污”方式并不隐蔽,危害严重的废阴极炭被肆意扔在山头。要发现这样的污染并不困难,今年9月以来环保人士也已经两次举报。但如此简单粗暴的污染,却迟迟无法得到根治。
  短期借口当然可以找到很多,比如涉事企业现在把“锅”甩给了第三方,称2015年已经委托第三方企业处置,言外之意,这是第三方企业做事不力。可污染源是企业的,不管有无委托,企业自身的责任终究推不掉。所以根源性的问题,还是企业的环保动力不足,放任各种污染的发生。
  企业的环保动力,不可能源自道德自觉,只能是外在压力倒逼。现在官方对于环保的态度不可谓不鲜明,正如媒体所强调的,今年7月中办和国办刚刚通报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遭破坏一事,通报还提到,此前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批示,要求抓紧整改。但这种自顶层而下的环保压力,层层落地之后,为何被消解于无形?
  再严格的禁令,总要有具体执行人。祁连山虽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具体到每一段山脉、每一个山头,如果没有直接的“有效权益代言人”,那就和无主的荒山无异。如果不是有环保组织的人坚持举报,中铝兰州分公司至今可能还在祁连山上为所欲为。
  理论上,地方政府应该承担积极的监督责任。可是现实往往比想象的复杂,很多污染企业是央企分支,不仅背景不好惹,还给地方带来税收和就业,有些地方难免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加上对于这类污染,现有的惩戒力度有限。在兰铝事件中,针对当时明确的1700吨废弃物,甘肃省环保厅在九月份作出的罚款决定是10万元。这点钱,还不到正规处理废弃物所需成本的零头。挨罚比不挨罚还“合算”,怎么指望企业以敬畏心处理好环保问题。
  从这个角度看,祁连山重上环保头条也就毫不意外,这是由旧有的生产方式、环保执法方式所决定了的。只要“造污”是企业综合成本最低的方式,只要环保压力没有直接体现在执法环节,那污染就会继续成为顽疾。祁连山是如此,其他地方也是一样。所以,重申环保的正确理念远远不够,更需要反思的是,如何让环保成为企业的“本能”选择。
  一个利好消息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确定从明年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这也就意味着,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后果的责任人,可能将面临更全面的追责。一个细化落地的方案,对企业会是最有力威慑。
  最后值得提醒的是,舆论对祁连山环境问题的一再关注,其实也是对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警钟。生产方式的转型,的确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但既然环保标准日趋严格已是趋势,那无论是企业还是地方政府,理智地选择就是早作打算,加快转型步伐。一旦环保高压线形成,没有完成准备的企业可能遭淘汰、地方经济可能大滑坡,不要总等到无可挽回的时候,才悔之晚矣。(敬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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