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间请假到身边陪护不再是奢望。从全国老龄办2017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目前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包括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等。如黑龙江规定,独生子女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这些年,社会舆论一直呼吁设立独生子女陪护假,并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门就此建言献策。8个省份将民间呼声转化为地方法规,无疑是值得称赞的事情。 不过,将呼声转化为法规是一回事,将法规落实为行动是另一回事。需要正视的是,“带薪陪床”对很多单位尤其是企业来说,压力是比较大的。一般单位都是定岗定编,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有一个人休假,其他同事就得多干活,而多干了就该多得。如此一来,休假人的工资奖金都需要单位另外贴补。与此同时,老人生病住院时有发生,今天这个人休假,明天那个人休假,除了增加单位的经济负担,有时连工作都不好安排,的确让人头疼。 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包括增加休假福利,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对于劳动者而言,带薪休假时间当然越长越好。但与此同时,也要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可偏废。否则,结果很有可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法定福利变成纸上的福利。 当然,正视用人单位的困难,并不是说不能增加员工休假时间,而是增加员工休假福利不能只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以“带薪陪床”为例,用人单位要为员工尽孝提供条件,各地政府不妨考虑分担一部分责任,或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费等方式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或将补贴发放给独生子女等,以弥补他们因请假陪护父母带来的经济损失等。 近些年来,有关增加休假的建议和地方立法还有不少,用意都很好,看上去也很美,怕就怕用人单位消化不了、承受不了、实施不了。众所周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了这么多年,可真正能享受带薪休假的职工并不多,这项法定的权利和福利有时就像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即。 增加休假的政策法规总是深得人心,但“请客”总得有人“埋单”,如果“埋单”一方很为难,政策的落实恐怕也不会很到位。说到底,提高劳动者福利不能仅仅依靠用人单位,还需要各地政府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共同让福利政策从墙上落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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