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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啸山林
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就允许一人开公司;在香港,一人公司同样常见,电话可以由公关公司代接,连实体办公室都不需要,大大降低了创业门槛。深圳科技园早年也曾设立过类似的公共服务机构,为初创者提供便利。更早的时候,把公司注册地址放在家里,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然而,从去年开始,风向变了。据说现在想把公司开在家里,要经得社区、小区物管同意,还得左邻右舍签字盖章,出具一纸证明。这不禁让人疑惑:市场监督管理局这一纸规定,究竟是为了规范市场,还是无形中给老百姓添了堵?
为此,我专门向一位社区书记请教。他一语道破天机:“你开公司要我们同意干什么?市场监管部门出台政策,既没跟我们商量,也没征得我们同意,凭什么最后要我们来出这个证明?”话虽直白,却说出了基层的无奈——一个部门发文,另一个部门被强行“拉下水”,事前无沟通,事后无协商,最后卡住的,是老百姓的创业路。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模糊地带的“盖章环节”,往往伴生灰色空间,让老实人吃亏。
我们不妨想一想:开公司,有大有小。小公司开在家里,或者偏僻一点的场所,只要地址真实、能找到人,何须层层审批?如今手机早已实名认证,个人信息全程可追溯,技术手段比过去先进了不知多少倍,手续理当更简便才对。科技进步了,办事效率反而倒退了,这说不过去。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初衷,或许是好的,想借助社区力量加强管理。但好的政策,不能建立在“甩包袱”的基础上。你要社区配合,就该先和社区商量;你要出具证明,就该有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否则,凭空多出一道门槛,最后受累的,还是那些想干点事的普通人。
简化手续,不是一句口号,是真刀真枪的改革。希望有关部门能听到基层的声音,别再让“肠梗阻”堵了老百姓的创业路。让开公司像打电话一样方便,这才是真正的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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