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面试均第一,徐州女硕士纪元却因专业不符,最后关头被徐州市人社局“拿下”。徐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2月26日发布消息,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然而,据媒体追踪,在这起事件背后,还有更让人咋舌的事情。即,如果纪元在报考时被认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话,则她所报岗位仅仅有两人符合报名条件,达不到1:3的开考要求。人社局在以专业不符拒绝录取纪元的情况下,却录取了第二名,也就是一位唯一的“幸存者”(另一人弃考)。 不言自明的是,既然认定纪元的报名资格无效,所带来的不仅仅是她自己白考、成绩无效的问题,还直接影响该岗位开考的有效性。毕竟,不合法的事物是不能成为合法性事物根基的。如果认定纪元的报名无效,则有效报名就仅仅成为两人,达不到开考要求,使得开考和另一位考生的成绩也无效。哪能把明明无效的因素当成一种合法构成、使另一人合法录用呢? 纪元报考对自己无效而对后面那位却有效,不免让人怀疑她被当成了他人的嫁衣,该招考存在舞弊问题。这不仅使一级学科与二级学科的争执沦为狡辩、不能自圆其说,也暴露出一审判决认定思维的简单、不严密,还望在二审依法改判、支持纪元诉讼请求的同时,有关部门对该事件进行招考舞弊调查,并且不管纪元最终胜诉败诉以及该事件有没有舞弊情况,都应当取消那位“幸存者”的录用资格。 不仅如此,近年来之所以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萝卜招聘”和相关舞弊事件频发,在公务员招录中却相对少见,还在于法律不健全,给事业单位和事业编招聘舞弊留了空子。还望完善招考舞弊罪,像贪污罪那样,使其也适用于事业单位招聘、国企招聘等所有与公权力或公共财政有关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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