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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性教育干预学生“同居”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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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4 08:26: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黑龙江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一条校规经网友曝光后引发了巨大争议。该校官网上公布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规定,“在校期间非法同居或发生性关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同时,该校还对男女生交往等行为进行严查。校方宣称,一旦发现男女生不当交往,将扣除相应学分并进行通报。在网友批评和舆论压力下,该校前日在官微上发布通报称,将立即排查相关规章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条款立即进行修订,确保于法有据。

校方的回应,实际上默认了之前的规定不仅简单粗暴,而且并无法律法规依据。综观近十年来国内高校在大学生恋爱交往以及涉性问题上的态度,总的趋势是适应社会变化,管理更为人性化。比如复旦大学将原校规中规定的“与两名以上异性发生非婚性行为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改为“在校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的,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2001年,教育部取消了高考报名年龄限制和婚否的限制,又将大学生可否结婚的决定权下放至各高校,总的原则是“学校规定不得与国家法律冲突”。2017年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相关内容也未涉男女交往等问题。

大学生中出现的同居现象背后的原因颇复杂,与年轻人的观念日渐开放有关,也涉及到其他方面的客观因素。广州市妇联2010年时曾经在本市女大学生中做过一份性观念调查,发现有65.1%的女大学生对于大学同居表示理解但不愿意尝试,26 .3%的人认为同居正常。恋爱中的女大学生认为同居正常的比例为36 .2%,显著高于未恋爱的19 .8%.而且随着年纪递增,越认为大学同居很正常。8年过去,我估计如今大学生对同居表示理解的比例只会更高。对于年轻人中普遍存在、表示理解的想法和做法,校方想要改变它,也要晓之以理,注意方式方法。

而客观上,不少高校学生太多而宿舍有限、后勤跟不上。有的学生因为学校伙食住宿条件差,或生活习惯导致的舍友矛盾,有的学生则是因考研复习需要,选择了到校外租房。为了分摊房租,减轻经济压力,不少男女朋友选择搭伙租房,这也是催生大学生同居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不从源头上解决住宿问题,光想着围追堵截校外租房的学生,根本就是本末倒置,缘木求鱼。

单纯以严厉的行政手段来禁止学生同居甚至交往,不仅达不到教育的目的,也有“量刑”过重,侵害学生权益的嫌疑。婚前同居、过早的性行为,对于年轻人的学业和未来发展,的确可能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前些年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中国每年人工流产多达1300万人次,位居世界第一。其中25岁以下女性占一半以上,大学生成为人流“主力军”。不仅如此,女大学生过早怀孕生育,造成学业中断,过早承担起照顾子女和家庭的责任,在目前不尽如人意的职场环境下,有可能葬送女性进一步受教育的机会,进而影响女性一生的事业机会,这些同居、早孕带来的后果,都需要外界提示。我就想问,在这些方面,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尽到了自己的教育责任吗?学校开设了相关的性教育和生殖健康课程吗?

面对大学生中存在的性与婚恋方面的一些问题,光靠恐吓是没有用的。其他高校也应该以此为戒,针对大学生的需求和特点开展全面的性健康教育,而不是一味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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