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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彩礼”成为“买卖”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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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7 19:4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家女子卖二十几万,我女子为啥十万八万”、“今年的结婚彩礼至少要三十万”,在甘肃正宁的相亲市场上“女孩”异常“走俏”,有的女孩已经有七八个男生排队等着相亲。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两情相悦,缔结良缘”这种美好被天价“彩礼”蒙上了灰尘,不时还有新闻爆出因为天价“彩礼”而导致婚姻破碎,甚至于天人永隔。前不久,一位在安徽六安打工的年轻小伙,就因给不起女友家索要的30万元彩礼,一时想不开而割腕自杀。在如今脱贫攻坚的大环境下,因天价“彩礼”问题而致贫、返贫的案例也并不少见,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也高度关注这一话题,纷纷建言“铲除高价彩礼的生存土壤”“让年轻人树立正确的三观”。

  “彩礼”作为我国古代婚庆“六礼”中的一种,其原本意义只是一种单纯的仪式。合理的彩礼有助于增进双方家庭的感情联系,而“天价彩礼”则将婚姻变相为一种买卖,容易激起攀比心理。在婚姻缔结过程中,如果过分对感情物质化,那么这样的婚姻也经不起时间、挫折的考验。

  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彩礼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近年来,一些地方也纷纷发文限制天价彩礼,但效果不明显。

  天价彩礼现象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要想根除农村“天价彩礼”的陋习,移风易俗首当其冲。笔者认为,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把握好当地的道德指向,直言“天价彩礼”即是“买卖婚姻”,所谓的“彩礼”不过是“买卖”的遮羞布而已,应当受人唾弃。此外,除了激发道德的力量,还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在就业、创业中做好引导扶持、就业帮扶等。例如,有的地方为参加“零彩礼”婚礼的新人送去富有含金量的礼包,在就业、创业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就极具参考意义。

  健康的婚俗带动着社会风气的良性发展,幸福的家庭影响着社会环境的长治久安。让我们共同努力,大力宣传普及健康的婚俗习惯,让“天价彩礼”失去市场,用健康良好的社会新风尚为祖国的腾飞增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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