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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宣传标语为何总“惹是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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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30 08:1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背景:近日,有网友反映,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一处户外宣传犯了低级错误,落款为神木县委宣传部、神木县文明办的文明标语上,第一句话竟然是“爱国爱家,爱我长沙”。

湖南红网发表何浩民的观点:各种“乌龙标语”时常被媒体曝光,在令人啼笑皆非的同时,也让当地政府颜面扫地。表面上看,它是由于工作人员一时疏忽造成的“小失误”,实际上却折射出地方政府对待宣传工作的态度,反映出作风漂浮、工作散漫,存在形式主义和懒政思维等现象。其危害不仅在于带来工作上的失误,还在于它的“异化”,将让一切工作变味走样,让实事变虚、好事办砸,一旦长期滋生、任其发展,危害不言而喻。对于出现的“乌龙标语”,相关部门不可一撤了之,必须切实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到懒政思维带来的危害,从思想上加固防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管理方式、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真正以“实打实”的态度带领群众参与文明创建。

许多地方的宣传标语令人无语,要么一本正经地让人看得昏昏欲睡——缺乏创意,大同小异;要么让人感觉异常“彪悍”——高压严打、法制而非法治思维仍然顽固;更有甚者,“雷人”标语让人大跌眼镜——2012年,贵州毕节5名少年因寒冷取暖,被发现闷死在垃圾箱内,随后当地一个镇的垃圾箱上居然喷上“严禁入垃圾箱,违者责任自负”,2010年江西省宜春市还推出过“一座***的城市”的广告语······某些宣传标语反而起到了反向宣传的效果,暴露出的是官僚思维、形式主义、管理缺位与越界同时存在等深层问题。面对社会争议,一些地方迅速撤掉“惹祸”标语,但能否改变不良的工作作风,解决行政存在的问题,仍要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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