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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巨蟒惊魂”再度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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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5 19:18: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顾客抱着大蟒蛇到餐厅吃饭”这个场景光想想就让人觉得心里发毛,简直是恐怖灾难电影的标准开端。而近日,在江苏扬州,这一幕却实实在在发生在了一家餐厅里,而且引起顾客恐慌,男店长当场被这庞然大物吓晕送120急救。(5月3日《现代快报》)
  虽然店长最后并无大碍,乍一看这纯属小事一桩,但细想之下背后却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巨蟒上街,在毫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若是误伤路人、造成社会恐慌,这样的风险该由谁来担负?更何况,养蟒蛇背后还存在违法嫌疑。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群自称“爬友”的人开始在网络上利用贴吧、论坛和社交软件聚集起来。他们以饲养爬行动物为乐,互相分享经验,部分人也利用这个渠道买卖宠物。本来养宠物是个人自由,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很多引起爱好者关注的品种是珍稀濒危物种,买卖中也潜伏着一条非法产业链——野生动物买卖。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蟒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新闻中男子所携蟒蛇是从什么途径得来?他又是否有饲养蟒蛇的资格?这些都需要监管部门一一查实。法条有据,但各大论坛上却频频出现缅甸蟒、球蟒等饲养照片,“有法可依”却不能做到“违法必究”,这是对法律的漠视,也给饲养者造成了“法外之地”的错觉。类似于“遛蟒”这样的行为,就是对法律认识不清的后果。
  不能因为此次事件没能造成严重后果,就对暴露出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小众的饲养行为更应得到有力的监管。“巨蟒惊魂”的场景,绝不该再在我们的生活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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