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某些地方领导为了所谓“维护稳定”,穷尽各种手段压制信访人,动辄对上访人拘留,判刑。甚至雇佣地方黑社会人员暴力殴打信访举报人。这种采用严重违法、违宪而且野蛮的维稳方式取得的暂时稳定,不仅极大的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并且必定是“越维越不稳”,同时也是对国家法律极大的亵渎。 今年二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的通知》,某些地方领导又试图以此将上访人员当做“打黑除恶”的对象。
不过,鉴于将上访人员定性为“敲诈勒索罪”实在不妥,有损法律的尊严,只有更改罪名,一律改换为“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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