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

搜索
查看: 604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喷涂“涉毒家庭”标签,怎能效果好就继续推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5-13 08:0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广东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10户家庭的房屋外墙上,竟然被政府工作人员用红色的油漆喷上了“涉毒家庭”四个大字。事件曝光后,引发了广泛的争议。5月8日晚,鳌江镇禁毒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意识到了“喷漆”行为的不妥之处,并且已经开始落实去除工作。
  然而,5月10日有媒体报道,惠来县鳌江镇十户村民房屋外墙被喷的“涉毒家庭”字样不再去除,该镇党委书记回复称,十户家庭有成员涉毒案在逃,目前先观察警示效果,如效果明显仍继续推行。
  由当地镇政府出面,公然在村民家的外墙上用油漆喷“涉毒家庭”标签,这一场景置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着实充溢着满满的违和感。其不合理乃至违法之处,如“法无授权不可为”,株连、示众思维与现代法治的对立等等,在事件曝光后,媒体评论已经说得太多,光明网评论员在此不再赘述,只想再补充两点。
  其一,用油漆喷“涉毒家庭”,实质是对被喷家庭进行了定性。但涉毒犯罪是一项刑法罪名,也就是说这项罪名的成立,只能通过司法审判机关的判决来生效,行政部门和执法部门无权对任何家庭和个人作出涉毒定性。在这起事件中,当地镇政府作为一种行政权力的代表,完全跳过司法程序,打着“警示教育”的旗号给十户家庭贴上“涉毒”标签,到底是不懂法还是知法犯法?
  其二,该做法不仅“警示教育”效果存疑,还可能适得其反。这里仅举一例。人类学家刘绍华在其著作《我的凉山兄弟》中,曾讲到凉山地区在开展禁毒、艾滋病预防工作时,当地政府也如其它地方一样,习惯在街头和公共场所张贴诸如“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伸出你的双手,给艾滋病人一份关爱”等标语,但事实证明,这些标语不仅未能展现出应有的警示效果,未能帮助艾滋病人获得更多关照,反倒引发了歧视,加剧了艾滋病在当地的污名化。
  “涉毒家庭”标签,虽然与凉山地区的关爱艾滋病人的标语,从初衷上看是两种类型,但其都可能起到一种“逆反”作用。譬如,是否会有涉毒人员因家庭被示众,使其对“涉毒”原有的道德顾虑和法律忌惮被弱化,助长“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乃至因为喷“涉毒家庭”标签超出了一般的心理承受,而激发更多“报复式”犯罪?甚至,由于“涉毒”变得公开化,反而会提高当地村民对于“涉毒”道德警惕的阈值?
  不管怎么说,家庭被喷涉毒标签,无论从哪个方面讲,都是不应该发生的。想必这也是事件曝光后,当地禁毒办就立即回应将整改的原因。但时隔一天,当地相关负责人的回应,还是让人高估了当地镇政府的法治意识。
  “先观察警示效果,如效果明显仍继续推行。”这意味着涉毒标签未来不排除有扩大化的趋势。其潜台词是,只要喷标签有效果,哪怕它争议再多,违法嫌疑再大,也都将继续实施。很显然,在这位领导的眼中,“有用”是压倒一切的首要标准。而这种“有用优先”,无视程序的治理逻辑,在不少地方都真实存在。这也是很多政府工作粗暴化乃至违法化的一个重要根源所在。
  “法无授权不可为”,对法治政府来说,一切行为都要先拿法律的准绳量一量,不能什么有用就用什么,更不能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当地的禁毒形势或许严峻,需要有特别之法,但再特别,也不能违法。更关键是,何为“有用”,到底应有谁来评判?
  舆论曝光,道理说尽,还是坚持效果好将继续推行,这份“自负”多少让人意外。到底仅是因为这位镇党委书记可以不惮于舆论汹汹,还是有其它权力撑腰背书?上级政府部门,是否应出面给个说法?

当他人从你分享的链接访问本页面时,每一个访问者的点击,你将获得[1金钱]的奖励,一个IP计算一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