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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尊重生命的高度治理“黑救护车”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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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20:0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月收入15万~50万元,月行程4万公里以上,无照无证经营的“黑救护车”拿病人生命赚钱。8月26日晚,广西南宁电视台的直播节目《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曝光南宁市各医院门前停靠的“黑救护车”及其背后的利益链。(8月28日《中国青年报》)

  显然,“黑救护车”不靠谱全世界人民都知道,可为何“黑救护车”生意依然如此红火?月收入15万~50万元,月行程4万公里以上……不难想象,当一个人生命岌岌可危急需送医院救治时,一边是无法及时到位的正规救护车,一边是没有救助资质的救护车,权衡之间、无奈之下,一定会有很多人选择后者。

  南宁市急救医疗中心主任阳世雄介绍,正规的救护车应该具有监护仪、电击除颤仪、呼吸机、心电图机、供氧设备、警报器以及一些急救药品,还必须配备专业的医生、护士、驾驶员,其行驶证上必须标注“救护”两个字,车身两边有所属医疗机构的名称并接受其调派,收费会提供正规发票。

  “黑救护车”呢?一般由面包车改装而成,车内只有简易担架和氧气,杂物乱放,设备简陋、卫生条件令人担忧,而且费用惊人,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可想而知,设备如此简陋的“黑救护车”,若发生紧急情况无法及时抢救,消毒情况更是不得了之,病人在患病情况下抵抗力更弱,很容易引起二次伤害。“黑救护车”这种违法行为,给群众的生命健康,城市交通安全和“120”正常管理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供需矛盾突出固然为“黑救护车”提供了生长土壤,可空白的监管政策规定,更是助长了黑救护车的发展。众所周知,“黑救护”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救护人员的资质归卫生部门,改装车辆归公安交警部门,非营运车辆载客归运管部门。一旦涉及“黑救护”营运赢利的具体行为,卫生部门没有执法权,主要是由运管部门来监管。而根据规定,运管部门是对普遍服务对象的营运车辆进行管理,而救护车是提供特殊服务,目前法律法规上对救护车的管理仍属于空白。

  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基本权利,对公民生命权的尊重程度和保障水平,折射出一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和文明程度。在法治社会,一切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都必须首先紧紧围绕保障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展开。

  因此,面对猖獗“黑救护车”,卫生、公安、交通等监管部门应站在尊重生命的高度,加强部门间工作的沟通、配合、联动,坚决取缔“黑救护车”,对为“黑救护车”介绍生意的医生和护士进行严肃处理。与此同时,当地卫生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改造现有的救护体制,引入适当的竞争与市场模式,让救护车服务更加灵活多元,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如此,既强化监管力度,又能够彻底斩断“黑救护车”利益链。(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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