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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监督权不是皮球,法律不是“耗”老百姓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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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8 14:3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虎啸山林

       人民心中有杆秤,法律面前无小事。

       我们坚决拥护依法治国,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这不仅是庄严承诺,更是底线要求。然而,在宝安区的一些社会事务处理中,我们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程序在空转,正义在跑路,老百姓在维权路上被耗得精疲力竭。

       先是宝安某民事案件。 原告公然作假证,光盘录制时间谎言连篇,明眼人都看得出早已过了诉讼时效。可结果呢?一审不看,二审强辩“没过”,再审依旧维持错误。当事人向宝安区人大反映,得到的回答是“找有权力的部门”;向深圳市人大反映,材料被转回市中院,中院转区法院,区法院再转回原办案法官郭某手中。层层空转,就是不解决问题! 广东省人大同样一句“请向有权力的司法机关反映”就打发了。

       请问,人大是干什么的? 宪法赋予人大监督权,不是让您当“二传手”的!如果连人大都推说“无权”,那老百姓的监督权到底该向谁要?

       再看宝安的“生鲜灯”问题。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误导消费者的生鲜灯,这是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知情权的硬规定。可宝安区许多市场依然我行我素,红灯一照,变质肉变“新鲜肉”。群众举报后,相关部门回复却是“没有,不立案”。想讨个说法?请你去区政府申请行政监督,请你去宝安区法院申请行政审判。

       这是解决问题吗?这分明是拿司法当挡箭牌!

       老百姓不是不想依法维权,是告不起、耗不起、等不起!一个小小的生鲜灯问题,原本执法部门现场一查、随手一拆就能解决,非要逼着老百姓去申请行政复议、去打行政官司,把一个行政瑕疵硬生生拖成司法案件。这不叫依法治国,这叫“以法耗民”! 表面上走了所有法律程序,实际上是在空耗国家宝贵的司法资源,更是在消耗人民对法律的信任。

       近年来被平反的一桩桩冤假错案,哪一个不是从“小问题”拖成“大冤屈”? 明知错了,某些法官、某些执法部门就是死不认错,还撂下一句话:“你去告啊,你去申请检察监督啊!”——这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设卡?

       执法局在干什么? 法院判了,不等于判对了。执行部门有责任在动手前再核查一遍。如果明知可能杀错人、执行错案,却因为“三级法院都判了,我没责任”就心安理得地动手,那不是依法办事,那是助纣为虐!良心何在?生鲜灯问题同理——部门回复“不立案”,就可以不履职了吗?

       党中央反复强调,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不是空话,是死命令。而现在的问题是:基层的“小事”不解决,层层空转、踢皮球,只会酿成大事。对基层执法部门错误行政、胡乱判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仅不能护短,更要严肃处理,谁错判,谁负责;谁乱作为,谁买单。绝不能让国家为个别人的错误背书!

       人民相信法律,法律就不能辜负人民。

       监督权不是皮球,不能到处乱踢;司法程序不是迷宫,不能把老百姓耗死在路上。请上级领导正视宝安区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不管是民事案件中的“三级护错”,还是市场监管中的“以司挡拆”,本质上都是对依法治国的背离,对人民的不负责任。

       是时候斩断这条“空转”的利益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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