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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推搡记者、拍打摄像机,暴力阻挠掩盖不了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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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昆明广播电视台记者采访时遭遇粗暴阻挠,引发关注。据了解,记者一行3人在市民家中采访其装修遇到屡次拖延工期的纠纷时,涉事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夏某某突然情绪激动辱骂推搡记者并拍打摄像机。目前,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夏某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

记者依法享有采访权和监督权,《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无论有何纠纷,涉事公司本可以如实说明情况,与客户积极协商解决方案。以暴力手段阻拦、干扰记者的正当采访活动,不仅损害自身信誉、形象,更暴露其缺乏基本法治素养。

新闻舆论监督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力量,阻挠记者采访非但捂不住自身问题,反而会引起舆论更多的猜测和质疑。近年来,辱骂推搡记者、暴力干扰采访的行为并不鲜见。任何时候,公众知情权和记者正当采访权利不容践踏,以坦诚的态度直面问题、承担责任,正视舆论监督,公司才能发展得更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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