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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谎称认识教育局领导能安排入学,余姚一男子诈骗数万元被判刑 [打印本页]
作者: 微言网编辑部 时间: 2022-3-7 21:52
标题: 谎称认识教育局领导能安排入学,余姚一男子诈骗数万元被判刑
余姚新闻网讯 本是无业游民一个,却把自己吹嘘为有“门路”的“能人”。余姚男子童某短短几个月内以谎称可以帮人办理择校入学和搞定购房名额,骗得人民币8.5万元。近日,经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对其判刑。
童某今年49岁,朗霞街道人,初中文化,无业,平常喜欢在村里吹吹牛,经常说自己认识教育局等部门领导,可以帮人安排入学。说得多了,大家也都当了真。
2021年1月,正在为孩子上学事犯愁的被害人吉某,听朋友说认识一个很有“本事”的人,可以帮孩子择校入学,不免动了心。于是,他立刻委托朋友介绍,加了童某的微信,商谈入学事宜。一番沟通下来,童某说,这个忙他一定会帮,只是需要交一些费用。依照约定,吉某通过微信向童某转了4.5万元,童某则承诺会安排吉某的孩子进入我市某小学就读。
2021年6月,吉某又将这位“能人”介绍给了身边同样为小孩上学事焦虑的朋友薛某。童某依旧是满口答应下来。这一回,他收取了2万元“代办费”。为了让对方相信,他还出具了一张收条,写明用于小孩上学。同月,童某以自己认识市政府领导,可以帮人弄到购房名额为由,从被害人张某处骗得2万元。短短几个月时间,童某就骗到了8.5万元。
转眼到了2021年9月份,吉某、薛某的孩子未能进入约定的学校就读,童某编造的谎言也就不攻自破了。随后,被害人张某也从吉某处得知自己被骗。于是,三人均要求童某还钱,被童某以各种借口拖延。
一直到11月17日,仍没能还上钱的童某被我市公安机关抓获,并于今年1月6日以涉嫌诈骗罪被移送至市检察院审查。
在接受检察官审查时,童某坦言诈骗所得的8.5万元一部分用于偿还债务,一部分用作了烟酒等个人开支,早已被他花完。“一把年纪了还做这种事,我觉得很丢脸,对不起我的孩子和家庭。”此时的童某悔恨不已,但一切为时已晚。
2月15日,市法院对童某诈骗案作出判决。鉴于案发后童某已退赔被害人吉某、薛某、张某损失,并取得谅解,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市法院采纳市检察院依法作出的量刑建议,判处童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检察官说法
孩子上学是大事,但教育没有捷径可走。转眼就到招生入学季,家长如有疑问应到教育部门咨询,切不可听信他人谎言。如有人以“有门路”收取“代办费”,家长们也一定要摆正心态、擦亮眼睛,以免损失钱财的同时还误了孩子的求学之路。
来源:余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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