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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抛绣球与耍猴 [打印本页]

作者: 虎啸山林    时间: 2016-6-2 10:46
标题: 抛绣球与耍猴
    近日,有网友向微言网反映,说其在2016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遭到不公平对待:笔试成绩第一的他,被淘汰出局,没能进行下一步的考试。原来,他报考的是永州市公安局的一名警犬训导员,当时他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招考基本要求都符合,于是就报名参加了考试,并且在笔试中拿到了第一名的成绩。然而当下一轮体能测试和面试名单出来时,却发现他并不在其中,而是被淘汰了,理由是他没有训犬证。这样的结果让他实在无法接受,同时也感到非常不解:持有训犬证作为公务员招考条件合理吗?
    据了解,社会上并没有警犬训导员培训机构和学校,关于这一专业的培训,都是在武警部队的警犬训练大队或公安部门的警犬训练组织完成的,公安部门培训是属于岗位培训,而不是作为资格培训,是不面向全社会的,也就是说,不是在职公安警察岗位不能接受该培训,而是警察上岗后参加的培训。公安部和各省公安厅是不可能向社会人员发放警犬培训资格证的,这并不是资格考试,更不是招录公务员的必备或先决条件。而在湖南永州市公安局的此次招考中,却以是否持有训犬证为铁门槛,将所有社会上没有此证的考生统统涮掉,这种做法是否有悖于招考的公平公正原则,是否涉嫌萝卜招聘?
    顾名思义, 警犬是用于警务的特殊工具。正由于它的特殊性,其从业对象、训导资质、技术标准、专业管理和使用范围等方面具有严格的限制,为此,真正持有该证的人,要么是武警部队现役或退伍军人,要么是朝中关系户。招聘公务员,往大里说是公务需要,是国家行为,往小里说是为年轻公民提供就业机会,如果把训犬证取代或者等同于招聘条件,那么今后训犬业不火爆才怪!可惜目前大部分参考人员都是在此条件之外,你不出局,王道何在?不过某市公安局的做派,倒是有些像先前某些闺中女的肚子里早已怀上了野种,为了得一个淑女的名声,也要做一场公开招亲抛绣球的样子。现代版的公务员招聘,绣球到底精准砸中谁,自有程控设计,观众权且欣赏一幕变戏法,只是当事人空有笔试第一的光荣,失去了“训犬”的机会, 更不幸是被当一次猴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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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好,太精点了,太委曲那个笔试第一的小伙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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