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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车“爬梯挑战”古寺台阶,岂能如此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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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玲
时间:
2018-5-30 19:03
标题:
越野车“爬梯挑战”古寺台阶,岂能如此撒野?
本月27日傍晚开始,一段两名男子驾驶越野车进行“爬梯挑战”的视频在四川宜宾许多市民的朋友圈里传播,据拍摄者讲,视频拍摄的地方就是宜宾市的流米寺。越野车在爬上这段石梯后,石梯出现了明显破损。许多人对视频中两人的行为进行了谴责。昨日上午,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警情通报称,破坏流米寺古迹石梯的两名嫌疑人已被传唤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5月29日《北京青年报》)
两名男子竟然驾驶越野车到古寺台阶进行“爬梯挑战”,导致石梯出现了明显破损,这那时在“爬梯挑战”,而是在挑战法律!享有“川南第一寺”之誉的流米寺,至今已有230多年的历史,是难得的文物古迹。两名男子竟然驾驶越野车进行“爬梯挑战”,如此撒野简直是目中无人,无法无天。越野车违规爬古迹石梯,而且人为破坏文物和环境,如此任性撒野太猖狂,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笔者以为其行为同时也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流米寺古迹,是历史文物应该受到珍惜和保护。有关部门应对流米寺古迹石梯被损毁的程度进行评估,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尝胆赔偿修复的一切损失,并予以重罚,提高其违法成本,让其长记性。文物是无数劳动者几千年来创造的灿烂文化遗迹,是我们宝贵的精神和文化遗产。它不仅属于先人和我们,同样属于我们的子孙后代。衡量一个地方的发展水平,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包括这些历史遗产保护在内的文化保护程度。保护好这些一旦破坏便不可再生的精神和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每个公民都有保护文物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不能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而是应先懂得珍惜才能有效保护文物。在珍惜中保护,在保护中珍惜。我们更应该深刻反思怎样来珍惜和呵护还在不断消失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那些未被列入《文物保护法》保护对象的民间文化遗产,加强文物保护,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保护历史文物的重要性,决不能成为历史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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