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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作恶近十年的黑帮覆灭,保护伞也需严惩 [打印本页]
作者: 来碗泪流满面 时间: 2018-2-9 14:49
标题: 作恶近十年的黑帮覆灭,保护伞也需严惩
2月6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陶磊、陶帅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上诉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查明,2009年以来,陶磊、陶帅聚集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破坏军事设施、故意伤害及违法拆迁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生活秩序和生态环境,在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及周边地区形成重大影响。
一伙肆虐了近十年、在周边地区能形成重大影响的黑恶势力,背后没有保护伞,显然并不合理。有“黑”必有“伞”,这是常识;若没“伞”,这样的黑恶势力——又是强迫交易,又是非法采矿……恐怕一天都生存不下去,侵害到谁的利益,谁会不报警讨个说法?就算有些受害人不敢报警,黑帮自己也早就暴露了——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生活秩序,并形成重大社会影响,这种影响不可能扩散不到司法部门、当地政府那里。
但不论是查阅各家媒体关于此事的报道,还是搜遍相关关键词,都没有关于这个黑帮保护伞的情况。如此重大的涉黑刑事案件,公众没有见到保护伞的信息,有两种可能:一是保护伞的问题另案处理了,未向社会公布;二是案件调查中“未发现”保护伞问题。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两种假设都可以被暂时推翻。
首先,在官方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上,公众拥有知情权,若真是另案处理,应有相关信息。而若说这伙黑恶势力背后不存在保护伞,想来也并不可信。连军事设施都敢破坏,没有一定“背景”,怎么可能继续恣意寻衅?而判决书中已经提到,这个组织将违法所得的一部分用于为组织成员摆平事端,寻求非法保护,以维持该组织的发展和稳定。究竟向谁寻求保护?公开作恶多年却能够“发展和稳定”,又是得到了哪些方面的“关照”?或许这些不是法院判决书应该涉及和公开的内容,但当地政府有义务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判决书还提到,该组织法拆迁导致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张集村五组村民51户200余人长达6年没有居所——会是什么样的势力给黑帮挡驾或睁一眼闭一眼,才会让这样阴暗之事得以发生在法治社会的阳光下?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此次专项斗争着重强调严查深挖保护伞。这一扫黑重点,切中涉黑问题的要害——保护伞才是涉黑犯罪的根源问题,只有拔掉保护伞,黑恶问题才可能被彻底扫净。如此语境下,一伙肆虐了近十年的黑帮覆灭、二审已审结后,保护伞还能像神龙一样“不见首尾”。对此,当地有关方面有必要公开回应舆论关切,避免损害扫黑除恶斗争的公信力。(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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