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河南省南阳市暴雪刚停,气温全天零下。47岁的申请执行人张海红站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大门口冻得瑟瑟发抖,一遍遍拨打着执行法官的电话。2017年2月份以来,从顶着酷暑到冒着严寒,张海红已经无数次站在法院门口,拨打法院提供的执行法官赵军的电话,几个月来起码拨打了上千次,却始终无人接听。她想进去找人,但门卫说,联系不上法官本人,不能进!(1月16日中国网)
从夏天到冬天,天气由暖转寒,申请执行人张海红的心也由热转凉。在此期间,她抱着希望给执行法官打了上千次电话,并到法院找寻执行法官几十次,但执行法官始终不接电话,不现真身,执行的希望也一点一点地变成了失望。须知,执行法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都是法院提供给张海红的,执行法官的“失联”真是让人困惑,让人着急,让人无奈。
即便记者出马,寻找执行法官的路也并不顺畅,记者辗转找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电话,拨通后却被“否认”,而否认者提供的新号码又是打不通。记者找到了南阳市中院的新闻发言人,才使事情有了一点进展——法院执行局有人出来帮忙督办张海红的执行案件,然而,直到现在,执行法官仍然没有任何消息。我们不禁要问,打通法院的执行电话怎么就这么难,找到执行法官怎么就这么难,执行法官到底去哪了?我们强烈建议,给“失联”的执行法官发个“寻人启事”。
法院成了高高在上、门禁森严的衙门,执行电话成了“障碍电话”,执行法官成了神秘人、隐身人、失踪人,这些都是门难进、人难见、事难办的表现,从一开始就为执行难埋下了伏笔。执行需要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的密切联系、沟通、合作,需要双方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如果申请执行人连法官的音都听不着,连法官的面都见不着,甚至连法官长啥模样都不清楚,还谈什么执行,执行不陷入僵局、不走入死胡同才怪呢!
执行法官“失联”暴露了责任心的缺失和执行程序的漏洞,也损害了执行公信力,损害了司法公平正义。透过执行法官“失联”问题,我们也找到了案件执行难的一个病根。要破解案件执行难,首先就得破解联系执行法官难,就得拆除申请执行人与执行法官之间的障碍,脱掉执行法官的隐身衣,就得增强执行法官的执行主动性、积极性。向申请执行人提供准确的执行机构或执行法官的地址、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时接听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甚至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按照承诺或约定与申请执行人联系、会面,给申请执行人联系执行机构或执行法官创造宽松的环境、便捷的通道,应该成为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义务和底线。《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据此,可以给案件执行先设一个六个月的基础限期,如果六个月内未能执行完毕的,再设一个合理的最终执行限期,据此来决定执行法官的奖罚,从而倒逼执行法官主动现身,主动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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