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浙江一家医院收治了两名肠癌晚期患者,让她们意外的是,才过了两天,她们的治疗费竟然相差1万多。医生的解释是,她们其中一人较胖,所以收费贵。两位病人使用的药物名为“安维汀”,100毫克的药就要5298元,需要根据病人的体重来计算剂量。胖病人比瘦病人多用了约300毫克的药,所以多花了近1.5万元。
首先,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高价救命药有机会纳入医保目录。有这个为筹码,由管理部门出面和药企与药商谈判,才能有更大的议价与降价空间。以此,病人家庭的医疗费负担才能得以有效减轻。当然,这需要医疗与社会保障部门谨慎评估各种药品的疗效,筛选出最需要纳入医保的药品,全力平衡医保收支。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暂时无法纳入医保的、疗效确切的救命药,管理部门是不是也可以约谈药企和药商,迫使其减少暴利。在遏制药品暴利的问题上,许多人会想到印度的强制仿制药制度。印度的这个“大招”,或许不尊重药品专利与知识产权,却给了许多穷人以活命的机会。我觉得,即便我们不仿效印度的做法,但管理部门遏制药企与药商暴利的意识却不可少。有这个意识存在,患者就能看到更多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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