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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懂保护文物是“没文化” [打印本页]

作者: 何琴    时间: 2017-7-30 19:34
标题: 不懂保护文物是“没文化”

近日,浙江省文物局通报了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蓝田宫被拆毁一案:这一地块去年被镇政府列入治危拆违红线范围,虽然当地文化部门要求保护,但在今年4月被拆毁。

案件发生后,浙江省文物局约谈平阳县政府领导,平阳县委、县政府启动问责程序,对鳌江镇政府予以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对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并免职、停职检查和开除的处分,对责任主体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做好被毁文物的原址重建工作。

按照文物保护法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分级,此次被拆毁的平阳蓝田宫属于“最基层”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与它同一级别的文保单位,在全国大约有11万多处,比起故宫、长城似乎并不起眼。但在当地,它同样是一座文化地标,是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乡情乡愁的物化凝结,八百年间屡有兴废,在背后起到支撑作用的应该是文化传承的力量。

它被拆毁,也自然不是平白无故。究其因,是有些干部不懂得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间的关系,文物保护法律意识淡薄,对历史缺乏敬畏之心,不客气地说就是一种“没文化”的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特别是在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这一重要指示精神,给我国文物工作指明了方向。但从当下实际情况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在落实过程中,还有死角。而要落实这一理念,需要完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加强文物保护执法力度,也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从而形成外部约束。

不过,最关键在于干部队伍中的“关键少数”,也就是各级领导干部。他们对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有没有学深悟透,对文物保护的重大意义有没有明确的认识,对中华民族的悠久文化传统有没有保护和传承的自觉与自信,直接决定文物保护的现状。否则,纵然斩断了盲目拆除文物的“手”,也很容易陷入功利主义的泥潭,对可以作为“地方名片”的文物爱之宝之,而对认为“妨碍发展”的文物则轻之贱之。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前人砍树,后人遭殃。”保护文物是政绩,保护不好文物就是败笔。假如若干年后,后人埋怨前人不懂文化,把好好的东西给毁了,那又是何等的悲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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