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编辑部 发表于 2024-1-1 17:40:00

小伙怨恨前女友找男朋友,寻人未果后刺伤他人,获刑10年

大皖新闻讯贵州“00后”小伙杨某因怨恨前女友新找男朋友,持刀前往义乌某化妆品厂宿舍寻其未果,竟刺伤其室友,又试图自杀,后被抓获。日前,浙江义乌市人民法院公开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杨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https://d.ifengimg.com/w640_h348_q90_webp/x0.ifengimg.com/res/2024/867D42EDBCFD3A7F68B46B575A1202D74CABA0CF_size34_w640_h348.jpg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公开的判决书显示,2023年5月27日,被告人杨某因前女友罗某找男朋友对其产生怨恨,遂购买水果刀想要杀死罗某。次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杨某随身携带水果刀至义乌市某化妆品厂宿舍找罗某,发现罗某不在宿舍内,即让同宿舍的被害人张某打微信电话给罗某,要求罗某回到320宿舍,并且重新加回被告人杨某微信。罗某不愿回宿舍,并让张某将杨某赶走。杨某见状即用水果刀对张某的脖子、后背进行多次割、刺,期间张某用嘴咬伤杨某,并趁机逃离现场。杨某在该宿舍内用水果刀对自己的脖子进行割喉试图自杀,后被抓获。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的伤势构成重伤二级。在庭上,杨某的辩护人认为,此案应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因为从主观上来看,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之间没有任何纠纷矛盾,没有去杀害对方的理由;从客观上看,被告人杨某先是在受害人的腰背上划了三刀,虽较长但不深,后在对方脖子后右侧划了一刀,从伤者照片看,受伤的均非人体的要害部位,现被害人也已基本痊愈,虽对身体造成了伤害,但并未严重涉及生命。但这一观点,被法院驳回。法院经查,被告人杨某到案后供述,其从江苏一个超市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如果罗某不给其满意的答案,其就会用水果刀杀了罗某,之前其也跟对方说过,只要她敢出轨,其就要将男的杀掉。后其用刀划自己脖子想自杀是因为害怕、不想活了,其也知道划脖子可能会死。此外,病历材料和伤情鉴定书证实,被害人张某颈部、双上肢、腰背部可见多处割裂伤,出血不止。还有微信聊天记录证实,杨某发给罗某“她替你死、是你害死我们两个”。综上,在案证据足以认定杨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故意,其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故意杀人,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杨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杨某系初犯、本次犯罪系未遂,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综上,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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