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发表于 2014-11-5 17:32:38

法治是当代中国最大的正能量

法治是当代中国最大的正能量


    一个时期以来,“正能量”一直被热用。用正道和主流的话来说,正能量代表积极、进步和光明,代表道德、公平和正义,代表变革、创新和发展,代表民主、德政和法治,来源于民心向背,顺应于时代潮流,作用于社会追求、历史选择和走向。


    近百年来,中国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正能量推翻了满清王朝,敲响了封建帝制的丧钟;用正义战争的正能量驱尽了列强侵略,争得了民族独立;用自我解放的正能量战胜了独裁专制,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在天下大乱谁主沉浮的年代,尽管曾经有过皇权余孽复辟的反动,有过日寇屠城的暴行,有过腐朽政权的垂死肆虐,但是也有过二十多个省区宣布独立的义举,到处掀起讨袁的怒潮;更有中国共产党横空出世,救国为民的主张赢得了百姓的拥戴,从而汇聚起改天换地之力,由进步代替了倒退,光明战胜了黑暗,终归宇内一统民主天下。这里,伟人关于人民是创造历史动力的论断,或许就是只有正能量才能决定历史前进的另一种解读。


    严格地说,无论是颠覆帝制、民族救亡还是武装夺取政权,都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剧烈的社会动荡和变革。代表各方面最原始最根本的利益形成的暴力冲突,并无法治范畴正能量的意义。可以理解在你死我活的血腥斗争里,本来无法可依,只有完胜才是硬道理。好在终究是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革命成功,确立了“历史是人民写的”定论,一切革命行动都自然成了正能量。


    从天下大乱到天下大治,古今中外积累了无数模式和经验,公认最高效的还是法治。中国由于历史文化和政治体制等不同国情的原因,在法制与法治进程中呈现出自己的特色,走过了艰难、曲折、漫长甚至反复的道路,有太多的正反经验值得回顾总结和正视。建政伊始,废弃一切旧政权法律无错,但直到建政六十年后才宣布建成了完备的法律体系,迟到的“完备”,免不了在某些领域长期存在法律缺板或短板。特别严重的是由于党对自身的法治以及对依法治国领导的力度不够,法治工作在保障、监督方面存在不足,全社会普遍缺少对法律的信仰、敬畏和践行,造成各类违法犯罪现象十分突出。法治的弱化、制度的漏洞、权力的失控、人治的阴影,致使官场大面积腐败,职务性经济犯罪呈人数更多赃款更大之势,甚至顶层内部、军队元戎、司法本土也难幸免!若任由如此演化下去,谁能保证政权不会崩盘?


    幸有十八大中央把依法治国植入了强烈的忧患意识,四中全会以此为主题推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版本,《决定》全面深刻地分析了我国法治形势,制定了依法治国新线路图,明确了宏远目标基本原则战略方针任务要求,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决定中一系列的新提法新观念成为不同凡响的亮点,实际上是对以往成功做法的肯定和提高及对一些不足的重视和强调。同时,我们看到,这一次全会公报是《决定》而不是“决议”,是“依法”而不是“以法”,充分凸显了中央驾驭法治未来的魄力和势在必行的坚强决心。可以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盛行欺世盗名的有法不依、肆无忌惮的贪赃枉法、无可奈何的众不守法、一手遮天的以权代法,必然是丧权息政的最大的动力。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最大能量,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国圆梦才有保障和希望。

无乐不作 发表于 2014-11-5 18:20:20

能量是正了,就差实践起来了

星星之火 发表于 2014-11-5 18:19:02

依法治国这条路,在我国的基本国情下,要努力啊

小小的人儿 发表于 2014-11-5 18:17:47

法治终究离不开人这个环节,所以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啊

星语天涯 发表于 2014-11-5 18:16:37

不清不楚 发表于 2014-11-5 18:14:47

孤星望月 发表于 2014-11-5 18:10:34

清风 发表于 2014-11-5 18:01:55

落叶开花 发表于 2014-11-5 17:58:41

雨后天晴 发表于 2014-11-5 17: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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