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碗泪流满面 发表于 2019-1-18 17:27:45

明确“有偿补课”高压线,还原正常师德伦理

1月17日,《济南市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正式发布。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如有有偿补课行为,当年度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1月17日《济南日报》)
有偿补课,不是一个新话题。每一年的寒暑假之前,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禁令通知传达到各个学校。可是,每一年的寒暑假之后,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因为教师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而被纪检和教育部门通报的案例。
可即便如此,个别老师仍然坚持认为:补课是正常的市场需求;同时,能做得了补课这项工作的、真正对中高考题有研究的,只有在职老师这个群体;学生不找老师辅导,又能去找谁?同时,老师们收取点劳务费,又有什么错?再者,许多老师认为,帮助学生在假期补课学习,是关乎情怀的事情,是做了好事,并没有做对社会有害的事情,何错之有?
在师言师。其实,以上认识有一个明显的错误,即并没有把教师这个职业放到公职人员的序列之中。公办教师,在我国属于体制内的事业编制人员,吃的是财政饭,因此,必须和其他公职人员一起接受纪检部门、教育部门的监督检察。拿的是体制内的收入,就不应该再去生意场上、从家长们的口袋里掏钱。这是起码的师德底线,也是教育体制必须要有的公理良俗。
管理学生的班主任老师,虽然不算官员,但手里亦有很大的权力——每一名班主任都管理着四五十名学生。如果班主任推荐辅导班,或是自己开设辅导班,在其中搞些利益输送,是非常简单的事儿,家长和学生们有几个不给面子的?因此,不要以为老师手中就没有权力,更不要以为老师就不需要监督,相反,老师不仅需要监督,而且监管体制也需要把老师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近年来教育部不断发出通知,严禁有偿补课。2016年暑假前夕,教育部下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号称“史上最严禁补令”。其中明确列出了6条有偿家教的红线。现在,济南市进一步明确有偿补课的红线、高压线,不仅要做到“最严”,还要做到“最细”——不论是文化科的补习,还是特长生的补习;无论是小学,还是初中、高中;无论是直接办班,还是向辅导机构介绍学生;无论是批评教育、检查警告,还是开除处理……所有教育领域发生老师与辅导机构之间搞的利益输送现象,该《办法》都已提到,可以说,已经达到了“零容忍”。
由此可见,有偿补课的高压线,已经立起。老师们要做的,就是不要践踏这一条条的高压线:少搞一些利益输送,多一些师道传承;少一些铜臭味,多一些释疑解惑。只有这样,数千年以来形成的师道尊严以及师德伦理,才可以健康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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