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啸山林 发表于 2018-12-15 20:59:10

学生在校负伤,责任谁负?

本帖最后由 虎啸山林 于 2018-12-15 21:01 编辑

东莞市教育局梁凤鸣局长:
    贵市乌沙社区雅正小学407班学生吴宏俊于11月28日在学校排练运动会时骨折。事发当天学校没有通知家长,第二天早上才通知。在家长的追问下,学校只派了副校长出来敷衍了事。由于学校没有购买校园责任险、意外险,学生的医疗费用理应要学校负责,现在过去差不多二十天了,学校却不闻不问,这种态度让人感到遗憾。学校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如果出了事故,学校撇清责任,不闻不问,那给学生塑造的是什么“榜样”?如果学生效仿,走向社会后,只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没有责任感的人。
该学生的父母都是打工的,拼死拼活就是为了让孩子接受好的教育、舒适的学习环境,现在造成这样,就必须由学校处理好。敬请局长收到此信后批转雅正小学,督促他们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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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15


Anonymous 发表于 2018-12-15 21:02:25

国家改革开放四十年了,各方面都有所完善和发展。作为学校为学生购买保险责无旁贷,一旦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则能享受到保险服务。现在很多学校、工厂,特别是打工者较为聚集的地方,很多都缺乏保险意识,一旦发生意外,许多单位都因医疗、赔偿不知所措,甚至踢皮球。公立学校还好,如果是私营学校,一旦发生这样的事,谁也难以负担。学生在校的安全是重中之重,如果学校像交强险一样,与家长共同为学生买好安全保险,至少会在万一不幸时有相应救助,减少学生出险谁之责的纠纷。也只有这样学校才能更安心,家长才能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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