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玲 发表于 2018-5-28 19:27:04

“贫困”也是一种需要保护的隐私

 在西部山区的一个贫困村,贫困户男主人向驻村第一书记承诺一定“不等、不靠、不要”,争取早日脱贫,但他提出了一个要求,“先把门口的贫困户牌牌扔了”。记者采访发现,为突出对脱贫工作的重视,大部分地区在贫困户家门口最醒目的位置挂上了“扶贫公示牌”“脱贫帮扶信息公示”等牌子,详细标明了贫困户姓名、致贫原因、收入水平、帮扶责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5月27日《半月谈》)
  首先必须承认,实行贫困户及扶贫信息公开,既能保证贫困户的真实性,又可以检验扶贫效率,本无可争议。然而,扶贫信息公开,关键是要把握好一个度。一些地方将贫困户的核心信息,如贫困户姓名、致贫原因、收入水平等公开示众,显然是“帮了一处又毁了一处”,已涉嫌侵犯了贫困户的隐私。如果贫困户脱贫,以泄露个人隐私为代价,就已经背离了扶贫初衷。
  众所周知,越是贫困家庭,越是不愿意将家庭状况公布于众,这实际上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弱势心理。如果公开贫困户相关信息,在其家门口“挂个穷牌”,等于将其“家丑”也公开示众了,这无疑给他们带来严重的心理压力;让不少贫困户在亲戚前面抬不起头来,在村民面前觉得“矮人一截”,容易挫伤他们脱贫致富的积极性,甚至诱发“破罐子破摔”的消极心态,抱着一只“穷碗”,关起门来睡懒觉。
  可见,实行贫困户及扶贫信息公开,这种让贫困户公开“比穷”的方式,伤害了贫困户的隐私权。事实上,尽管贫困户需要物质和技术上的帮助,但他们更需要与人平等、被人关爱、受人尊重等情感抚慰。当脱贫致富,需要以牺牲家庭隐私和人格尊严时,一些贫困户,宁可选择将贫困封尘起来,将诉求深藏于心底。这也使扶贫工作失去了公平性。扶贫工作,首先要在方法上更有人性,让贫困户更有尊严。
  从某种程度上讲,“贫困”也是一种需要保护的隐私。为使信息公开制度更科学、合理,应放在精准扶贫的大盘子中,通盘考虑,地方政府应实行信息共享,综合考虑诸多因素,采用合适的方式,在接受社会监督和保护贫困户隐私之间,寻找恰当的平衡点。特别是,扶贫信息公开,只是一种形式,关键在于落实扶贫措施。对扶贫干部来说,要少做表面文章,多把扶贫工作做实、做细、做“暖”,这样才能与贫困群众携起手来同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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